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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协科发[2007]059号 关于申报和推荐2007年度“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建材科技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 “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可依据项目情况,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选择其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应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另外,未经鉴定或验收的项目,须三位以上不同单位专家(正高职称)推荐,并填写专家推荐意见。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其核心技术应获发明专利授权,并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对属技术发明类评审范围,但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性成果,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应依据项目特点,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或推荐: 1、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未经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成果应用或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2006年6月15日后)的; 3、已向省、自治区、其它部委或社会力量办奖单位申报的; 4、虽已申请技术发明专利,但尚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 已获低等级奖励,但有重大突破或创新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可直接申报,亦可通过全国性建材专业协会、省市建材协会或中国硅酸盐学会各专业分会、省市硅酸盐学会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申报材料 “建材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必须同时报送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以及申报和推荐建材科技奖联系人登记表。 申报书正文及附件材料5份(含1份原件)并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于2007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德勤 (010)88376473 孙芹先(010)88376345、88376323 刘 捷 (010)88376443 传 真:(010)68353001 E-mail:kjw2000@china.com sunqx99@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科技部 邮政编码:100831 五、其他事项 请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网(www.cbmia.cn)或中国硅酸盐学会网 (www.ceramsoc.com),查阅或下载《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相应奖项类别的《填写说明》等有关附件。 附件: 1、《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申报书 3、《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申报书 5、《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申报书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硅酸盐学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抄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