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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是由广大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在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国家的科技进步、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发展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各全国性学会通过组织学术交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继续教育、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加强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全国性学会的改革也取得一定的进展,部分全国性学会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但是,由于长期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从总体上看全国性学会在组织制度、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等方面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迫切需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改革。
一、改革的目标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在促进学科发展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全国性学会改革的目标是:把学会建设成为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能够真正实现民主办会,组织制度、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符合社会团体的规律和特点,对广大会员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能够在学科发展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益性学术团体。"十五"期间,在搞好改革的基础上,学会对会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有明显增强,民主办会的水平要有显著提高,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显著。一些基础较好的全国性学会,要力争率先进入国际一流科技团体的行列。
二、改革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加强党对全国性学会领导的原则。通过改革,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学会工作的领导,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坚决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
(二)坚持以会员为本,有利于实现民主办会的原则。要使专家学者和广大会员在学会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谨防学会偏离民间团体性质和缺乏会员基础,切实克服行政化倾向,努力把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三)坚持与国家总体改革同步、协调的原则。要增强搞好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跟上国家总体改革的步伐。
(四)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原则。要以发展为前提,以改革为动力,以增强学会的活力为根本着眼点,积极进行多样化探索。通过不断总结典型,完善经验,推进学会的改革沿着健康的轨道向纵深发展。
(五)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鉴于学会的类型不同,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对学会的改革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全国性学会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根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实现民主办会的体制和机制。要切实理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办事机构之间的关系,确保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行使对团体工作的领导职能。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按照团体章程开展工作。
(二)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为有利于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和与学科相关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入到学会中来,可探索并实行包括高级(资深)会员、会员、准会员、学生会员和团体会员等在内的会员制,并根据不同情况确立学会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推进办事机构的改革,建立精干、高效、职业化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办事机构改革不仅是学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搞好学会的改革也具有重要作用。对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要逐步实行选聘制和招聘制,把那些热爱学会工作、具有较高学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学会专职工作队伍中来。对专职干部要实行严格考核、奖励、辞退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险。要着眼于建立高素质、职业化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四)立足自我发展,改革运行机制。要抓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机构改革给学会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努力拓展活动空间,通过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建立有利于学会长远发展和运行的有效机制。
(五)改革对全国性学会的经费资助制度。除对特定的部分全国性学会和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给予固定资助外,中国科协对学会的资助坚持重点扶持、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立项申报、专家评审和重点支持的办法。重点支持对学科发展、技术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活动。
(六)逐步优化学会结构。要努力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和综合,防止学会越分越细的倾向。在按标准严格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促进学会有并有退、有进有出。为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形势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及时吸收代表新兴学科、高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学会加入到中国科协中来。
(七)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革活动方式。在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的新形势下,要探索能够密切与会员联系、有效增强学术交流的即时性和吸引力、加强科普工作、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的新形式、新手段和新途径,以及为会员服务的新领域和新内容。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各全国性学会要充分认识深化自身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推进学会的改革,务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取得切实进展和成效。
(二)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精心制定改革方案。要依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学会的实际制定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要广泛征求学会各级组织、专家学者和会员的意见,
由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审定后通过。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性学会的改革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进行,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做到通观全局,统筹安排,及时研究,突破难点,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01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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